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开展“中交隧道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和宣传在中交隧道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局”)改革和发展实践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员工,树立局青年中的先进典型,塑造中交隧道青年形象,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建功成才,积极投身局的改革发展建设,实现局做强做大的奋斗目标。
第二条 “中交隧道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工作,要坚持群众公认、单位推荐、综合评比、择优表彰的工作原则。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三条 年龄在40周岁以下,在本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的青年员工。
第四条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热爱中交隧道事业,是广大青年员工理想信念的楷模。
第五条 立足岗位,踏实工作,开拓创新,本职工作出色,事迹突出,在生产经营、项目管理、技术创新、企业管理领域成效显著,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是广大青年员工建功成才的典范。
第六条 清政廉洁,为人忠实,作风正派,诚实守信,敬业爱岗,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民道德规范,在广大青年和员工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第三章 评选机构
第七条 “中交隧道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由局公司党政统一领导,局团委具体负责。
第八条 成立由局有关领导、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局团委组成的“中交隧道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活动的评选工作。
第九条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团委,在组委会领导下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条 “中交隧道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每两年一届(单数年评选),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选。
第十一条 组委会办公室依据本办法制定下发评选通知,由各单位团组织在征得本单位党政同意后,按规定时间推荐候选人。
第十二条 由局团委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初评机构对全部候选人进行初步评选,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
第十三条 在局相关媒体上登载正式候选人事迹材料,并进行公示,广泛征集意见。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同推荐单位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向组委会汇报,及时处理。
第十四条 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由“中交隧道十大杰出青年”组委会成员推选,报局党政批准,正式选出 “中交隧道十大杰出青年”。
第五章 奖励方式
第十五条 对选出的10名当选人员授予“中交隧道十大杰出青年”称号,并在全局通报。
第十六条 择优推荐参加“中国交通建设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局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