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一公局集团全体员工:
5月的最后一天,国务院印发的《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重磅出炉,一系列刺激政策释放稳经济决心。作为国民经济的稳定器、压舱石,中央企业必须承担起新的任务与使命。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公司作为基建行业中坚力量,始终坚持高质量发展路线,在打造“新一局”实现“双千亿、高质量、500强”的新征程中,必须统筹好发展与安全,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当前,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正式拉开帷幕,活动主题是“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各项要求,推动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守法履责,切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向发出如下倡议:
一、扛起政治责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最现实的“国之大者”。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如何认识安全生产、如何抓好安全生产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我们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全体员工要主动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论述精神,牢牢记住安全生产是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始终把安全生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作为谋求企业发展的第一前提和基础,切实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上升到践行初心使命、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责任扛在肩上、落在行动上,用正确的安全发展理念,为企业安全生产指引方向。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做到勇于担当、敢于担当、善于担当,不断强化中间一公里,坚决打通最后一公里,认真答好安全生产工作这份“考卷”,奋力解决安全生产痛点、难点、堵点问题,用高质量的安全管理为公司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法律法规的刚性规定,是党和政府的明确要求,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客观体现,更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必然需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必须落实企业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要始终对安全生产心存戒律,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心存敬畏,对职工生命安全心存责任。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发挥头雁效应,充分调动全体员工主动参与安全管理,让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无处藏身。必须全面推行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企业抓干部、干部抓员工、员工抓岗位,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网格,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形成环环相扣、层层推进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经营安全平稳运行。必须健全完善安全制度体系建设,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五到位”“1247”等安全管理理念相结合,强化制度执行,促进安全提升,不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
三、严抓双控责任,根除安全生产隐患
今天的隐患就是明天的事故,今天的宽容就是明天的灾难。要牢记“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会消灭企业”“企业不把风险关进笼子里,就会把自己送进监狱里”。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忽视不得、麻痹不得、侥幸不得。要坚持关口前移,坚决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前。严格落实好“险长制”,统筹好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安全风险管控,多角度多专业全方位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制定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管控措施,利用好周例会机制,动态分析总结部署风险管控工作。要坚持重拳治理,坚决把隐患治理作为治本之策,牢固树立“事故就是隐患”的观念,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对查出的问题紧盯不放、逐一过堂。要完善隐患复查机制并与安全绩效挂钩,深究问题重复出现或迟迟得不到整改的深层次原因,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充分发挥安全监督作用,敢于动真碰硬,严厉查处站位不高、思想麻痹、敷衍了事的责任人员,尤其是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单位更要追责到底。
“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形势越复杂、越要绷紧弦,时刻保持危机意识和忧患意识。让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和安全生产法规制度,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提高如履薄冰的警觉度,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扛起中央企业的神圣使命,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坚决打赢安全攻坚战,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安全监督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