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按期圆满完成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根据《关于做好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在京)党的十八大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局党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部署我局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工作。
《工作方案》对代表应具备的条件,十八大代表人选构成及推荐名额,代表推荐提名的办法程序等进行了具体的规定,对做好推荐提名工作提出了要求。目前,我局这项工作已经开始。
一、关于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党的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工作
(一)代表应具备的条件。中央要求:党的十八大代表应是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必须好中选优,突出强调政治先进性和党员代表性,应当具备五项条件:一是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二是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三是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四是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五是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二)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构成及推荐名额。按照党员人数,中交集团可推荐4名人选,其中至少2名为工作生产第一线的党员,应有1名工人党员,4名推荐人选中应有1名女党员。
党员领导干部主要是指中交集团、中交股份及其二级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主要是指中交集团、中交股份中层及以下管理人员中的党员;
工人主要是指产业工人,包括企业中非脱产管理人员、非专业技术人员;
(三)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提名程序。
1、2011年12月16日前,局党委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传达有关文件精神,部署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工作。
2、各公司党委、直属项目部党委自上而下传达局党委《工作方案》,层层组织学习有关文件,使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了解掌握推荐工作的主要精神、基本内容、工作程序和要求。
3、各公司党委、直属项目部党委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安排部署推荐工作。
4、各基层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推荐,党支部参与率达到100%,党员参与率达到97%,推荐提名应在全集团党员范围内进行。各公司党委、直属项目部党委根据多数党支部的意见进行遴选,再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
5.各公司党委、直属项目部党委召开会议,按照推荐人选名额和要求,确定4名推荐人选,于12月26日前报局党委。
6.局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和党员意见,提出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名单,再征求各公司党委、直属项目部党委意见,在此基础上,召开局党委会,审议确定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出席党的十八大代表推荐人选名单,12月31日前报中交股份党委。
二、关于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党代表会议代表推荐提名工作
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十八大代表,由中央委托国资委党委召开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认真做好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党代表会议代表的选举,开好党代表会议,对选好党的十八大代表至关重要。
(一)中交股份党委分配给我局中央企业党代表会议代表候选人推荐名额2名。
(二)代表构成。中央企业系统(在京)党代表会议的代表,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条件和构成比例参照党的十八大代表有关要求掌握。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参照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程序,在全局党员范围内推荐提名,与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一并进行,同时上报。
三、关于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党代表会议代表选举工作
(一)名额分配。中交股份党委分配给我局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党代表会议代表名额8名。
(二)代表构成。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党代表会议代表,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的条件和构成比例参照党的十八大代表有关要求掌握。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推荐提名。各公司党委、直属项目部党委参照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程序,按照差额不少于20%的比例,在全局党员范围内推荐提名10名,与十八大代表推荐提名一并进行,同时上报。
2. 局党委根据多数党组织的意见,召开局党委会,按照差额不少于20%的比例,审议确定候选人。
3.向中交股份党委报告关于召开党员代表大会的有关事项。
4. 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中交集团暨中交股份党代表会议代表。
四、推荐提名工作的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局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由王建同志担任组长,李亚武、谢爽同志任副组长,崔恒太、闫学亮同志为成员。成立办公室,崔恒太同志任主任(兼),成员为刘昆明、马平。
各公司党委、直属项目部党委要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提名工作,将其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指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负责。要选派党性强、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的同志负责这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在党内搞好宣传,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参加党的十八大代表人选推荐提名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认真组织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十八大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选好十八大代表,是开好十八大、完成大会各项任务的重要基础,关系党的领导作用的发挥,关系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关系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们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通知》精神,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用做好十八大代表选举的实际行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代表条件,把好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关。推荐提名要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必须是党员中的优秀分子。
(三)加强工作联系,及时沟通情况。各单位党委要随时注意掌握推荐提名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做好上下沟通,认真妥善地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局党委请示报告。各公司党委、直属项目部党委在召开党委会确定名单之前,应与局党委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