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团委文件
隧团字〔2007〕29号
隧道局创建“青年文明号”、
争当“青年岗位能手”评选表彰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培养和造就青年人才,是中交隧道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隧道局”)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同时也是共青团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开展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是在实践中加强青年思想教育,培养青年职业道德,提高青年业务技能,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的有效措施,是新形势下开展“创新创效”活动的有力抓手,对加快隧道局的改革和发展,增强隧道局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充分调动青年群体和个体的积极性,在管理、技术、服务、营销等方面创新创效,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根据隧道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青年文明号”评选条件
第二条 隧道局各单位35周岁以下青年占60%以上,且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人年龄不超过40岁的青年集体。
第三条 政治素质较高,团组织健全有力,成员间团结协作,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党团员在工作中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集体中有一定数量、不同层次的青年岗位能手。
第四条 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经常组织青年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敢于和善于使用青年人才,在“推优”工作方面有一定成绩。
第五条 青年文明号全体成员在实际工作中表现突出,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能够圆满完成上级规定的经营指标和方针目标,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第六条 积极开展创新创效活动,优质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的肯定、职工群众和服务对象的赞誉,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第三章 “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
第七条 隧道局各单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年职工。
第八条 热爱党、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共产主义理想,积极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
第九条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敬业爱岗,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刻苦钻研业务,在管理、技术、服务、营销中具有创新成果。
第十条 在本岗位工作中表现突出,能够优质、高效、超额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并创造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在青年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领导和群众对其评价良好。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十二条 隧道局“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每两年评选一次(双数年评选),隧道局团委为此项活动的管理机构,负责评选和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阶段
各单位团组织根据隧道局团委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隧道局团委申报符合隧道局“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
(二)评选阶段
由隧道局团委组织专人对申报争创“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考核。
(三)表彰阶段
符合隧道局“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评选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经隧道局党、政批准,分别授予“隧道局青年文明号”和“隧道局青年岗位能手”称号。
第五章 表彰和奖励
第十三条 对获得“隧道局青年文明号”和“隧道局青年岗位能手”的集体和个人,将颁发锦旗和证书,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四条 对事迹突出的集体和个人,隧道局团委将向上级团组织推荐,参加上级团组织“青年文明号”和“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活动。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隧道局团委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